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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0023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乐通股份乐通股份(SZ:002319)2025-07-22 19:01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人[1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10] 董事会职责 -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14] -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14] -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以及增减注册资本等方案[14] - 在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等事项[14]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14] 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 50%,以账面值和评估值较高者为准[1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不超50%且超5000万元,以较高者为准[1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不超50%且超5000万元[1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不超50%且超500万元[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不超50%且超5000万元[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不超50%且超500万元[16] 财务资助规定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董事[23][27] - 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5] - 临时增加议题,经会议主持人提议,与会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审议并决议[4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48]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5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52]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且不得委托他人签署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35]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等[37]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38] - 董事会根据议程可召集相关人员到会,列席非董事成员不介入议事[40] - 董事会决议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43]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证券部负责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60] - 董事会决议形成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0]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64] - 本议事规则与法律法规等相悖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64]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