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300962)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 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五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