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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300962)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金辐照中金辐照(SZ:300962)2025-07-22 19:3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占 1/2 以上的比例,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1 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在委员内经 1/2 多数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 务,但该委员必须是独立董事。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