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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源医药(300254)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仟源医药仟源医药(SZ:300254)2025-07-22 19:32

公司历史 - 2010年6月6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6] - 2011年7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3380万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16] - 2014年4月公司名称由“山西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 - 2014年9月19日证券简称由“仟源制药”变更为“仟源医药”,证券代码300254不变[16] 激励计划人员与股份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71人[24]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91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4,831.8563万股的3.68%[29] - 首次授予795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0%,约占授予权益总额的86.89%[29] - 预留12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8%,约占授予权益总额的13.11%[29] 激励计划规则 - 全部有效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29]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30] - 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至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止,最长不超60个月[32] - 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33]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5] - 预留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由董事会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2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12个月为40%、24个月为30%、36个月为30%[36] -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解除限售比例:12个月为50%、24个月为50%[36]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5.60元[40] - 授予价格确定方法参照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5.60元/股)与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50%(5.48元/股)较高者[42] 授予与解除条件 - 授予条件:公司和激励对象最近相关时间段内未出现特定负面情形[44][45] - 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和激励对象最近相关时间段内未出现特定负面情形,且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46][47][48] - 若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若激励对象有问题,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47]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48]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8.57%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3%[49]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8.02%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1.04%[49] - 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7.57%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3.96%[49] 个人绩效与考核 - 个人业绩考核70分及以上,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未达70分,解除限售比例为0%[51] -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51] -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53] 流程与披露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 - 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60日内,董事会应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等程序[1] 其他 - 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等[68] -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0,72,75]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信息披露义务,后续需持续履行[72]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73] - 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与公司董事无关联关系,董事会审议无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