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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源医药(300254)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仟源医药仟源医药(SZ:300254)2025-07-22 19:32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9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4,831.8563万股的3.68%[6][27] - 首次授予795.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6.89%[6][27] - 预留12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8%,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3.11%[6][27]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历史激励计划及本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为1585.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38%[7][27] 激励对象相关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71人[9][23]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2][23]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9][32]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等相关程序,否则终止实施[11][33][65]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5] - 预留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由董事会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23]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为5.60元/股[8][4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1.18元的50%(每股5.60元)和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0.96元的50%(每股5.48元)中的较高者[42] 限售期与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部分限售期为12、24、36个月,预留授予部分视授予时点而定[35][36]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40%,第二个30%,第三个30%;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50%,第二个50%[36] 考核条件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025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8.57%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3%[46] - 2026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8.02%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1.04%[46][47] - 2027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7.57%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3.96%[46][47] - 个人绩效70分及以上,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未达70分,比例为0%[48]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1+n)[52]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52]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n[52]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1+n)[54] 费用摊销 - 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5.46元/股[58] - 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为4340.70万元[59] - 2025年需摊销限制性股票费用1058.05万元[59] - 2026年需摊销限制性股票费用2170.35万元[59] - 2027年需摊销限制性股票费用841.01万元[59] - 2028年需摊销限制性股票费用271.29万元[59] 审议与实施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63] -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工作激励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5]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后变更方案不得导致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除特定原因)[69] - 公司终止激励计划,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71] 其他规定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72] - 公司将代扣代缴激励对象的个人所得税[72] - 若激励对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可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追偿损失[73]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6]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79]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7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受处罚等,失去参与资格[81] - 激励对象担任不能持有限制性股票的职务,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支付利息[81] - 激励对象离职,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支付利息,需缴纳已解除限售部分个税[83]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获授限制性股票按计划程序进行,董事会可决定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需缴纳已解除限售部分个税[83] - 激励对象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84] - 激励对象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支付利息[84] - 激励对象因工身故,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可由继承人继承,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84] - 激励对象非因工身故,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支付利息[84]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8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价格和数量需按相应公式调整[88][90] - 回购注销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并公告,按《公司法》规定处理,向交易所申请解除限售[91] - 激励计划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按相关法规执行[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