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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清研(30128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清研环境清研环境(SZ:301288)2025-07-22 19:32

财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股权激励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1]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2]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设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使权益条件[2]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3]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3]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的50%[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3] 其他 - 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 - 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