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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振邦智能振邦智能(SZ:003028)2025-07-22 20:00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5年6月4日至7月4日,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11180份,总股本增加11180股,注册资本增加11180元[2] -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44711000股,注册资本为14471.10万元[2]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4469.982万元变为14471.10万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从14469.982万股修订为14471.10万股[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所得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7] - 股东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轻微瑕疵除外)[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高人员[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损失按规定提起诉讼[9] 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3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2]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7]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需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28]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0] - 监事会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4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41] 利润分配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43][4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43][4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43][44]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43]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6]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应保持独立性[46]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4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