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0030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投资[6]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指全资、股权超50%和有实际控制权参股公司[7] - 控股子公司不得自行决定对外投资,需经公司批准[12] 审议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审批[12] 管理职责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14] - 总经理统一管理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负责已批准项目的人财物计划等[14] 投资处置 - 出现经营期满等5种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出现经营方向变化等4种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17]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20] 审计监督 - 审计部应监督检查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工作,包括岗位设置和授权批准制度执行情况[20] - 审计部需检查对外投资计划合法性及相关法律文件保管情况[21] - 审计部要检查对外投资项目核算、资金使用、资产保管和处置情况[21] - 审计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并追究责任[21] 其他要求 - 公司应监督投资项目进行重大事项报告[23]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及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5] - 制度制定公司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 制度制定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七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