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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振邦智能振邦智能(SZ:003028)2025-07-22 20: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8]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13] - 每年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并出具专项报告,与年报同时披露[13]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5]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16] - 根据内审报告等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会议通知提前3天送达,紧急情况随时通知[20] - 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22] - 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或通讯表决[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2] 其他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3]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