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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羊股份(30074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7月)
水羊股份水羊股份(SZ:300740)2025-07-22 20:46

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6] -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7] 特殊投资规定 -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需董事会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8] - 公司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8]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10] 委托理财要求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8]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发生4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9] 投资管理与报告 - 公司可对未来12个月内委托理财或证券投资范围等预计并提交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或证券投资适用关联交易相关规定[11] -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应在项目实施后3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21] 投资方案与实施 - 公司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考虑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投资风险等指标[16]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变更须经股东会、董事会审查批准[18] - 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资产移交[19] - 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须经评估且评估结果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0] 投资后续管理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可派驻产权代表进行跟踪管理[17] - 对外投资收益应纳入公司会计核算体系[18]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须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5]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9] 审计监督 - 审计部监督检查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岗位设置、授权批准等多方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