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羊股份(30074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 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