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603158) - 腾龙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等[9]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审慎发表意见[11]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4]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并报告结果[15][18] - 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2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5]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30]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3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32] 其他 - 会议记录等书面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 本制度未规定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抵触以后者为准[3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