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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龙股份(603158) - 腾龙股份公司章程
腾龙股份腾龙股份(SH:603158)2025-07-22 2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077.0148万元[8] - 2010年12月31日各发起人以净资产10831.270064万元出资,按1.3539:1折为8000万股股份公司普通股[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9077.0148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9077.0148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14] 股份转让与持有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和持股比例限制[1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29][30] - 股东有权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时,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财务资助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交易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2]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5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5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8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重大交易等多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87][88][89]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批准的当年长期贷款额度做不大于5%的调整[91] 独立董事规定 -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多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7]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98] 各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4]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05] 公司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0]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公司完成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1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9]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规定[119][120] 重大投资与公司合并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定义[120][1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6] 其他规定 - 公司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135] - 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3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1]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1] - 控股股东定义[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