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食品(8368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含1名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4] 决策审查标准 - 收购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6] - 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7]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审查[8] - 审查单笔标的占净资产10% - 50%且金额1000 - 5000万元销售等合同[9] - 财务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资助超净资产10%提交股东会审议[9]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10] - 提议临时会议应书面提交董事长,提案属职权范围[10]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通知,首届第一次可当天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获全体认可[13]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4] - 过半数董事出席会议方可举行[15] - 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17]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可提请提案暂缓表决[17]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条件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17]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0] - 《关于修订<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