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8365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6同意0反对0弃权[3]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等[9]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多方式开展工作[10] 配套措施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保畅通[8] - 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并及时更新信息[9] 会议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状况等内容[14]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出席[17]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事先公告、事后披露,采用便于参与方式[13] 特殊情况 - 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其他要求 -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并开展改善活动[18]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法违规[18]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与交流内容[18] - 开展活动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或按规定公开[19] 人员与部门 - 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20]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相关人员提供便利[20] - 指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专职部门开展工作[20]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0]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