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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晶海(83654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无锡晶海无锡晶海(BJ:836547)2025-07-22 22:1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批准[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除担保外)需董事会审议[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外)需董事会审议[20] - 与关联方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除担保外)需股东会审议[20] 日常关联交易 - 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2] 交易计算原则 - 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提交审议[22] 免于审议披露 - 部分关联交易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可免于审议和披露[23][24] 披露与定价 - 应披露关联交易协议及定价依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4]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7]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未回避决议无效须重新表决[26][3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超半数通过[30][33] 回避程序 - 关联董事回避程序包括会前披露、主持人宣布等[29] - 关联股东回避程序包括会前披露、主持人宣布、非关联股东表决等[33] 实施与变更 - 经股东会批准的由董事会和总经理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由总经理实施[35] - 经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变更主要内容需原批准机构同意[3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