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83654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3] 报告义务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一定标准需履行报告义务[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特定关联交易及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达标准需报告[13] -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一定幅度需报告[15] - 公司开展新业务等特定情形应及时报告[19][20]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3]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组织披露文件起草与审批[23] - 重大事项进展变化及时报告与披露[24]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沟通、披露等工作[24] - 未经授权信息知情人不得发布未披露信息[26] 责任与解释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