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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晶海(83654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无锡晶海无锡晶海(BJ:836547)2025-07-22 22: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2] - 制度于2025年7月22日生效[32][3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9] 保密及流转要求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可要求签保密协议[12] - 内幕信息在部门内部流转需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间需分管负责人批准[13] - 公司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相关人员审核批准,重要信息报董事会[14] 文件提交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不同[17] - 合并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为6个月[18] - 收购报告书等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6个月[19][20]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24]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24] 违规责任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28] - 各部门或分管领导对员工违规承担领导责任[28] - 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28] - 知情人泄露信息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9] - 公司应对内幕交易及时审查和处分[29] - 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应追究责任[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