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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晶海(836547) - 公司章程
无锡晶海无锡晶海(BJ:836547)2025-07-22 22: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北交所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94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68.80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768.80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相关规定 - 发起人李松年认购股份1140万股,占比95%;李士年认购股份60万股,占比5%[13] - 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期限和比例限制[2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20] - 特定股东可对相关人员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行为请求诉讼[26][27][29] - 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2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2] - 多种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2][43][46][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6] - 部分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8] - 部分事项需董事会审议[90][91][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93]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需满足任职条件,每年自查和被评估独立性[100][101] - 部分职权行使和事项审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4]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8] 高管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15][116] - 财务负责人需具备专业资格或经验[115] 财务与分红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4]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7] - 多种情况当年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28] 公司合并与清算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4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43][14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50] 投资者关系与章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155] - 公司应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并提前通知[10][15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多样[158] - 多种情形时公司应修改章程[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