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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股份(600019) - 宝钢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宝钢股份宝钢股份(SH:600019)2025-07-23 16:30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其职权[2] - 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由3%降为1%[4] - 新增1名职工董事[4] - 修订后《公司章程》14章226条2个附件,章数减少1,条数增3,附件减1[7] - 公司注册资本由22,119,857,984元修订为21,908,643,999元[9] 股本变动 - 2023 - 2025年多次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未使用股份注销,减少股本[11][12] - 公司股份总数22,119,857,984股,全为普通股[12] 股东及股权相关 - 股东有权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4][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相关方起诉董事等履职致损[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转让股份有相关规定[18][19] 会议及决策相关 - 公司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4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3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2]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 - 15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1]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3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33] 其他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