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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600719) -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大连热电大连热电(SH:600719)2025-07-23 17: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 服务对象 - 包括现有股东和潜在投资者[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多方面[5][6] - 沟通方式包括信息披露、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6] 信息披露 - 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指定报纸为《上海证券报》等,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6] 诉求收集与答复 -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收集诉求并答复问题,定期发布活动记录表[6] 咨询渠道 - 保证投资者咨询电话等渠道畅通,专人负责工作时间接听等事宜[7] 网站信息发布 - 在网站开设专栏发布更新信息,接受投资者问题并及时答复[7][8] 股东会投票 - 召开股东会可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8] 会议举办 - 可视情况举行业绩说明会、沟通会等,相关人员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9][10] - 在特定情形下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股东权利支持 - 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相关活动[13] 工作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13] 工作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具体工作实施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工作[16] 违规限制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违规情形[16] 人员素质与培训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需具备特定专业素质及技能[17]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8] 澄清公告 - 需及时对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发澄清公告并报告上交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