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600719) -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7月制订)
会议通知与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 - 可现场、电子通讯或结合召开,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2] 会议举行与主持 - 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3] 表决与审议 - 表决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3] - 关联交易等经讨论且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3][4] 特别职权与意见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前需讨论,部分过半数同意[4]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4] 会议记录与保障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承担费用,出席者有保密义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