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600719) -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如遗漏章节、未披露重大诉讼等[8]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盈亏金额超预计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9]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9] 处理流程 - 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内审小组收集资料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做决议[6]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差错等:内审小组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议[10] 责任追究 - 追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相关责任人责任[11]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11] - 实施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有责必问等原则[4] - 五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责任人[12] - 四种情形应从轻或减轻惩处责任人[14] - 对责任人追责前应听取其意见[12]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五种[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3]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3] 其他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事实应及时补充更正公告[9]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小组应查实原因并更正[12]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责参照本制度执行[16] - 本制度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年报信息披露质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