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苏雷利(30066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7月)
江苏雷利江苏雷利(SZ:300660)2025-07-23 17:31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责任义务 - 遵守法规和章程,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5]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 严格履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8] 未履行承诺处理 - 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完承诺,义务应继续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9] 公司独立性保障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9] - 不得通过非法规方式影响公司人员、财务独立[10][11] 控制权转让要求 - 转让控制权前需对受让人调查,解决未清偿债务等问题[10] 减持限制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被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15] - 公司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16] - 计划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 近3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不得减持[17] - 20个交易日内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不得减持[17] - 20个交易日内任一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首发时相关人员不得减持[18] - 集中竞价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1%[18] - 大宗交易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8] 信息告知与披露 - 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并配合披露[21] - 因经营状况恶化进入破产等程序应及时告知并配合披露[21] - 公司无法与实际控制人取得联系应及时报告并披露[23] - 收购等信息披露前特定情形应通知发提示性公告[23] 信息保密 - 不得违规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23]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采取保密措施[23] - 不得传播未披露重大信息等[24] 关联人信息管理 - 如实填报并更新关联人信息[24] 其他要求 - 董监高应促使其遵守相关规定[24] -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24] 规范生效 - 本规范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27] - 本规范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