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博众精工(688097) - 总经理工作制度
博众精工博众精工(SH:688097)2025-07-23 17:46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具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人员;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3、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尚未届满的; 5、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总经理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形、拟聘 任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