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6880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下列基本任职条 件: (一)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 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