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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68809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博众精工博众精工(SH:688097)2025-07-23 17:4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 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本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一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且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本委员会成员应当 具备履行本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本委员会成员由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