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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成超声(68839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修订)
骄成超声骄成超声(SH:688392)2025-07-23 18:15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4][5]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7][8]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原则[9][10] 资金规定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违规向关联人提供资金[10][11]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股东应回避表决[14][15] 审批金额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5] - 股东会有权批准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18] 董事会审批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董事会有权批准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21] - 董事会有权批准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21] 其他规定 - 公司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关联交易审批规定[21]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1]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1] - 关联交易未获批准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准公司有权终止[24]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