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002592) -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具备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2] -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需经审议通过[2] - 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4] - 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无损股东利益[4] 激励计划相关管理办法及对象 -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规定[5] - 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6] -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等人员[8] 第一期激励计划变更 - 拟变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9] - 变更修订后内容符合规定和实际情况[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