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30021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每届任期三年[2] - 经理需有五年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3] - 经理人员离职后五年内忠实义务依然有效[6] 授权规定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多类低于公司相关指标10%或特定金额的交易事项[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1]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办公室筹备,总经理召集主持,不定期召开[16] - 议题提前3天征集,重要材料提前1天送达,记录保存10年[17][18][19] - 参会人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可邀董事长参加[18] 报告制度 - 总经理每6个月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工作,每12个月报告年度业务情况[21]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总经理工作细则》作废[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