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1年07月17日[11] - 2004年11月29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0] - 2011年5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核准[11] - 2011年11月11日股票在深交所上市,简称“八菱科技”,代码“002592”[1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注册资本为28333.1157万元[11] -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11]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2025年7月22日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14]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45人[18] -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000万份,占股本总额3.53%[24] - 首次授予850万份,占股本总额3%,占授予权益总额85%[24] - 预留150万份,占股本总额0.53%,占授予权益总额15%[24] - 副董事长刘汉桥等4人各获授60万份,各占授予权益总额6%,占股本总额0.21%[25] - 中层管理人员等141人共获授610万份,占授予权益总额61%,占股本总额2.15%[2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7] 行权安排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29]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40%,时间为自授权日起12 - 24个月[31]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30%,时间为自授权日起24 - 36个月[31]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30%,时间为自授权日起36 - 48个月[31] -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行权安排同首次授予[32] -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50%,时间为自授权日起12 - 24个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50%,时间为自授权日起24 - 36个月[32] 价格与限制 -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为6.5元/份[36]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6.34元/股和前120个交易日均价5.74元/股中的较高者[38]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一致,为6.5元/份[39] - 激励计划可行权日不得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等期间行权[30]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3]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股票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5] - 激励计划禁售规定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执行[33] 程序与合规 - 激励计划尚需自查内幕交易,公示激励对象不少于10天[48]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8][53]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8]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完成激励对象权益授予等程序[48] -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等,不包括独董等特定人员[5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52] - 公司按规定公告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55]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56][58] - 关联董事刘汉桥、林永春在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59]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60]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60] - 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60] -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60] - 公司已履行激励计划现阶段应履行的程序[60]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60] - 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60] - 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60] -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过程中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61]
ST八菱(002592)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