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0022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制度审议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2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管理原则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3] 管理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8]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会等[9] 说明会规定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0] - 召开年报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11] - 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召开[26]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12]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5] 信息审查 - 应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6] 互动交流 - 应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谨慎答复互动易问题[18]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27]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应妥善开展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接受调研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30]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0] - 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参加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31] - 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