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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002284)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亚太股份亚太股份(SZ:002284)2025-07-23 18:46

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应配置不少于三人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5] - 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调查)时不得少于2人[10] 审计报告反馈 - 被审计部门应在收到审计报告5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否则视为同意[8] 报告提交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并出具报告[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审计时间节点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8]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15][16] 内部控制报告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2]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22] 报告披露要求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相关文件并披露[23] - 年度报告披露时需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或鉴证报告[24] 违规处罚 - 存在违规行为处以200 - 500元罚款[26] - 造成经济损失追缴非法所得,并处实际损失额的20% - 100%罚款[26] - 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6] 内部管理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28] - 发现内部审计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并向深交所报告[29]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应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并制定相关政策程序[29]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协调策略等七项活动[29] - 控股子公司再控股其他公司时应逐层建立管理控制制度[30] 文件相关 - 本规定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生效执行[32] - 本规定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解释[32] - 文件由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33] - 文件发布日期为2025年7月23日[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