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002284)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7月)
制度概况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于2025年7月2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事件定义与原则 - 突发事件包括治理类、经营类、政策环境类、信息类等[4][5] -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统一领导等原则[6] 组织架构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7] 信息传递与处理 - 预警信息传递由部门和子公司责任人向分管副总汇报[10]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控制事态并启动应急预案[12] 不同类型事件处理 - 治理类突发事件需约见大股东、协助查处案件等[12] - 经营类突发事件要了解财务状况、停止重大投资等[12] 后续工作 - 突发事件结束后要消除影响、总结经验并修订制度[14] 上报与保障 - 公司应及时向浙江证监局及有关部门上报突发事件情况[15]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应对突发事件[17] 其他规定 - 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值班电话及领导小组成员手机须畅通[17] - 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召集人员参与处置工作[17] - 相应部门要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物资保障[17] - 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要宣传应急知识并培训相关人员[17] -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19] -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0] - 对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章程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