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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为特(87369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阿为特阿为特(BJ:873693)2025-07-23 19:01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公积金提取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 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 现金分红须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多项条件[11]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有明确界定[12] - 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1]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13] 决策及披露程序 - 董事会拟定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审核后提交股东会[14] - 董事会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15] - 审计委员会对方案审议并出具意见[15] - 股东会审议前与中小股东沟通,单独计票并披露[15] - 变更政策议案经董事会论证等后提交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5] 监督及执行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情况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7] - 董事会决策形成书面记录保存[17]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19] - 报告中详细披露方案和政策执行情况[20] - 未作现金分配预案披露原因[20]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红利偿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