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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为特(8736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阿为特阿为特(BJ:873693)2025-07-23 19: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获得长期市场支持等[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等六项[7][8] 工作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披露定期和临时报告、提供网络投票等多种[10][11][12][13] 会议要求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2][13] - 定期报告结束后,公司可视情况举行业绩说明会或进行一对一沟通[13] 档案与披露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0] - 公司开展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14] 责任与部门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17]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17] 部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投资者情况并反馈信息[18] - 职责还包括沟通联络投资者,举办会议和路演活动[18] - 需建立并维护与多机构的公共关系,处理重大事项[18] - 负责定期报告的编制、印制和邮送工作[18] - 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18] - 加强与财经媒体合作,安排重要人员采访报道[18] - 在公司网站设专栏披露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18] 危机处理 - 危机发生后需迅速提出有效处理方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