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为特(8736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例会,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6]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7]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0] - 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