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6008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2]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2]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2] 董事义务 - 任期结束后,忠实义务6年内有效[5] - 离职时未履行完承诺义务应继续履行[5]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 - 会议通知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发出[6]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及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9] 追偿规定 - 董事违反离职规定致损,公司可扣减未支付薪酬追偿[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