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6008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资料及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7]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内部审计部门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对多事项监督检查,经费列入预算[17]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7] 审计结果运用 - 建立审计结果运用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8] -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等依据[20]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部门、人员将被通报批评等[20] - 违反制度的内部审计人员将被处分或追究经济责任[20] 其他规定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22] - 公司须在披露年报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2] - 实施细则解释权、修订权归属董事会[22] - 涉及时间为2025年7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