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立讯精密(002475)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立讯精密立讯精密(SZ:002475)2025-07-23 19:30

公司治理 - 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4]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诉讼[5][6] 股东会相关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8]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3]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4]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17] -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7] - 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预案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7] 其他 - 修订后《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 - 修订后《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 - 公司其他制度相关条款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修订后章程为准[20] -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与修订相关事宜[20] - 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内容为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