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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002042) - 独立董事制度
华孚时尚华孚时尚(SZ:002042)2025-07-23 19: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相关条件[13]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部分事项需经会议审议[2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25] - 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董事会反馈落实情况[18]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提议未被采纳等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6] 公司支持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10年[2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30]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1]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42] 沟通机制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