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0024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三分之一董事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产生[4] 委员增补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委员[5]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内召开[11] - 定期会议提前五至十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紧急情况不限[12] - 定期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委员更换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代行职权,委员会提请董事会更换[12] 决议表决 - 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非现场会议多种方式计出席人数,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会议记录 - 会议应有明确记录,出席委员签字[13] - 会议记录、决议保管十年[13]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15] - 细则经董事会表决通过,H股在港交所上市日起实施[15] - 细则未尽事项按相关规定和上市地规则及章程执行[16] - 细则与规定抵触时,以相关规定和上市地规则及章程为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