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数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1]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1] - 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1]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2] - 离职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3] - 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禁止特定人员转让股份[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相关规定执行[17] 减持与增持规定 - 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20] - 股份变动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在深交所网站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20]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的2%[24]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25] - 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5] - 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等情况需披露增持结果公告[26]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35] 制度相关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30] - 制度未规定时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32] - 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等抵触时以后者为准[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3]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34] - 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23日[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