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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0024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立讯精密立讯精密(SZ:002475)2025-07-23 19:31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开临时会议[11]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开临时会议[11]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会议提前十个自然日发书面通知[18] - 临时会议提前三个自然日发书面通知[18]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21] 会议出席与委托规定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7] - 董事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27] 会议召开与表决方式 - 可现场、电子通信或两者结合方式召开[2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33] 提案审议与通过规则 - 审议通过提案须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4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暂缓表决提案[41]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应包含届次、时间、地点、提案、表决等内容[44] - 与会董事等应对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47]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4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