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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0024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立讯精密立讯精密(SZ:002475)2025-07-23 19: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6]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人选[7] 工作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应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务报告[11] - 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4] - 董事会收到报告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4] - 应根据内部审计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经费与会议 - 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聘请人员费用由公司承担[16]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四次,分别在特定时间召开[22] - 定期会议提前五至十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紧急情况不受限[23] 会议要求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代行职权,由委员会提请董事会更换[24] - 所有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同意方有效[25] 档案保管 - 会议记录、决议作为公司档案保管十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