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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00247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立讯精密立讯精密(SZ:002475)2025-07-23 19:31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4]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6]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提前五至十天通知,紧急时不受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档案保管 - 会议记录、决议保管十年[14] 实施时间 - 细则经董事会表决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