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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002475)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立讯精密立讯精密(SZ:002475)2025-07-23 19:31

股份与股本 - 公司2010年8月18日首次发行43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247395805股,均为普通股[20] - 公司注册资本为7247395805元[12] 股东与持股 - 发起设立时立讯有限公司认购11592万股,占92%;深圳市资信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008万股,占8%[19] - 2009年9月增资后,立讯有限公司持股89.17%,深圳市资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75%,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持股3.08%[19]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财务资助与收购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诉讼[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长和1名副董事长[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2] 独立董事相关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121]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5]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19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