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0024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有专业资格[4] - 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外部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4] 人员变动处理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尽快增补[7] 会议相关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0]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四次,分别在特定时期前召开[22] - 临时会议由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召开[23] - 定期会议提前五至十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紧急情况不限[2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代行职权,提请董事会更换[25] 决议及档案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同意有效[27]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管十年[28] 细则实施 - 细则经董事会表决通过,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