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1日内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1日内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1日内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1日内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1日内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并聘请机构评估或审计[12] 其他报告情形 - 诉讼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 预计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净利润为负值时应及时报告[18]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关注[1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30%属重大风险[21]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报告并核查原因[24] - 广告传媒传闻影响股价,应向控股股东问询并获当日回函[25]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履行信息告知义务[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28] 信息报告流程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0]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30] - 重大信息进展情况需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31]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当日内报告重大信息[3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责任人签字后方可报送[39] 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负责人[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36] 信息处理 - 董事会秘书应在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内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17] 违规处理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信息、未及时报告等情形[42] - 报告人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46] - 本制度于2025年7月由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47]
格林精密(30096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