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流程 - 2023年4月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3年5月2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草案修订稿相关议案[12] - 2023年6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实施事宜[14] - 2023年7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5] - 2025年7月2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5] 公示与披露 - 2023年4月8 - 1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系统公示[13] - 2023年5月30 - 6月9日,公司对修订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系统公示[13] - 2023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3] - 2023年6月12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修订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3] - 2023年6月15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14] 股票授予与作废 - 2023年以5.65元/股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660万股[15] - 因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作废198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 -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140万股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动作废失效[1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目标净利润为20000万元,触发值为14000万元[18]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目标净利润为30000万元,触发值为21000万元[18] - 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目标净利润为40000万元,触发值为30000万元[18] 归属比例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19]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19]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40%[19] 业绩情况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20] 预留部分规定 -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应于2024年6月15日前明确授予对象,逾期失效[21]
金信诺(300252)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